位于西丽的塘朗山建筑废料综合利用厂,建于受纳场之上。
现状:建筑垃圾偷排乱倒猖獗 监管无力
4月18日,40多辆泥头车趁夜进入光明新区水源保护地楼村大屏障水库乱倾倒余泥渣土,接到报警的公明街道执法队赶到堵截了其中的9辆泥头车。随后,交警对9辆泥头车开出了冲禁令和超载的罚单,城管部门也根据每立方2000元的处罚标准,开出20000元的罚单。
实际上,深圳建筑垃圾乱倒现象,几年来一直屡禁不绝。4月初,库容量达400万方的受纳场水径,运营仅一年便已超负荷封场。其后的建筑垃圾乱倒现象愈加猖狂,20天来,关于建筑垃圾乱倒的新闻屡见报端。
据环卫部门不完全统计,今年1-4月份,仅龙华新区便在道路范围清理建筑垃圾16611立方米,清理费用达194万元,涉及路段包括福龙路、南坪快速、和平路、新区大道等。高发时,一晚所发生的乱倒建筑垃圾现象便多达十余宗。
与之对应的,是监管的被动和滞后。
据市环卫处渣管科有关负责人透露,1月份至4月份,城管部门处罚非法倾倒建筑垃圾事件16起,“逃跑的、证据不足,或者倾倒于闲置土地、高速公路的,我们都无法处罚”。市交警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一个月来交警屡屡接到的建筑垃圾乱倒的举报,但真正抓获的仅有3起。
2005年4月,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规定:“未经核准擅自处理建筑垃圾最高将被处以10万元罚款”。记者从市环卫处了解到,乱倒建筑垃圾,城管部门按照每立方2000元的标准处罚。
记者了解到,对乱倒建筑垃圾行为的查处,可牵扯到城管、住建、交警、交委、街道综合执法队等多部门,深圳在余泥渣土管理方面有多部法规、政策。
然而,这些政策缺乏实效。警方目前对于道路上乱倒建筑垃圾的查处只能是“猫捉老鼠”,发现了开始追捕或者到重点区域进行伏击,城管承担了主要的监管责任,而城管部门则是发现有人乱倒建筑垃圾,才开始被动管理。
渣管科有关负责人表示,泥头车一般选择在晚8时到凌晨6时之间乱倒建筑垃圾,监管上存在难度,而且一般选择偏僻的、没有监控摄像头的新路、断头路,这就造成了取证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