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百安居: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
针对孙先生发出要求退款的信函,罗湖百安居2012年1月6日回复信函,要求业主提供商品送货单和身份证原件到百安居办理退货手续。孙太太告诉记者,送货单都由工头周先生掌握,并未交给业主。这些送货单也都在百安居那里,百安居要求业主提供送货单是匪夷所思的。
深圳新闻网记者2013年1月8日下午联系上罗湖百安居市场部郑经理,郑经理表示,明天下午(即1月9日)会在媒体上上提供一份声明。现在案子已经走司法程序,她不知道哪些该说哪些不该说,要等待咨询公司法务部门的同事再做答复。
卧室里还有不少未拆封的水泥包
律师:业主胜诉的可能性很大
孙先生目前已委托广东鹏海律师事务所的冯朝辉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记者了解到,该案件将于2013年1月10日上午在罗湖法院开庭审理。
冯朝辉律师告诉记者,业主孙先生方面的诉讼请求包括退还预缴的装修款,以停工三年造成的租金损失为标准计算违约金,以及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利息等共计28万多元赔偿款。冯律师表示,租金损失计算是根据海丽大厦2009年-2012年三年的市场租金标准,孙先生的这套房子靠近罗湖区委,这个地段这么大的房子在2009年的租金大约在3500元/月,此后每年月租金上涨500元左右。
冯律师认为,这个案子本来是很好解决的,无需走上对簿公堂的境地。在2009年停工后双方如果坐下来就后续装修工作协商,不会出现今天的烂尾工程。从他掌握的证据来看,业主胜诉的可能性很大,最终法院的判决结果可能只是在违约金如何计算上有所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