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只涨不跌的神话已经远去。
9月1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8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楼市继续毫无起色,一线城市稍微好点,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微涨,但价格同比涨幅回落;而城市分化继续加剧,二三线城市环比转降或降幅扩大,49个城市房价环比下降,比上个月又增加了一个。
自从2016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以来,“房住不炒”这个词汇从来没有像今日这样深入人心。
在经历了房企暴雷、烂尾楼、断供潮等事情之后,基于过去20多年房价永远涨的信仰已经慢慢消失,取而代之的则是高位接盘的置业者们用自己的深刻教训告知大家,房子是用来住的,要量力而行,要做好房价上涨或者下跌的心里准备。
而每次因为房价下降而引发的各种原因的维权,如果仅仅是降价,也得不到政府的支持,如惠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如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如沈阳市房产局:
维权是把双刃剑
对于大部分的购房者而言,一套房子可能是掏空了六个钱包,耗尽全部身家的一次交易。在楼盘的要求上,只要在合同范围内,无论如何细致都是不为过的。而由楼盘于降价,转眼间账面上就没了几十上百万而引发的抗议在情感上也是可以理解。
但具体到个人的行为,则是需要非常谨慎,因为维权也是一把双刃剑,维权的前提是必须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并且跟开发商签到的合同要求不一致的,比如楼盘出现跟合同不一样的减配降标,延期,质量等等问题,是可以去政府相关部门、开发商那边正当申诉自己的权益。
但如果是降价原因,除非这个降价幅度跟当地政府要求的价格范围不一致,不然是得不到支持,而且开发商还可以找出自身的理由说明没有降价,如工抵房、内部员工优惠、感恩回馈老业主等等。而且目前中国法律没有相关条例规定房地产不能降价。房地产也是市场的产物,也得遵循市场的宏观规律,按照目前楼市的低迷状态,开发商为了回笼资金,势必以价换量,这是市场的必然性。
另外购房者们还得考虑一个问题,购买的房子作为家庭的重要财富,如果频繁的发布各种负面的信息和视频在网络上传播,这些楼盘信息是会不断发酵,甚至会影响到未来在二手房市场的交易转手。互联网是有记忆的,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购房者发布的信息都有可能给下一个接手的人看到。
并且,如果过度的维权行为,也是有可能引发政府部门的干预,如武汉就发生了因为降价去维权,一个小区多名业主被拘留的事件。
归根到底,房子已经不是让个人财富加速增长产品,“房住不炒”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都是不会改变的。对个人而言,能做的就是量入为出,自住为主,不要多度的关注房价的涨跌,让自己的生活不要受房价太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