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28日从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 涉及三种情况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更名,将无需再到税务局办理免税手续和证明材料。
据悉,自2020年4月1日起,当事人办理房地产的继承、离婚分割以及夫妻权属更名登记的,无需到深圳市税务局办理免税手续,无需提交免税证明材料。
这也是深圳为进一步落实好不动产登记缴税业务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间,方便群众,推出的新惠民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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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3月28日从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 涉及三种情况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更名,将无需再到税务局办理免税手续和证明材料。
据悉,自2020年4月1日起,当事人办理房地产的继承、离婚分割以及夫妻权属更名登记的,无需到深圳市税务局办理免税手续,无需提交免税证明材料。
这也是深圳为进一步落实好不动产登记缴税业务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间,方便群众,推出的新惠民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