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时隔20年深圳再启房改 住房新政体系正加紧“孕育”)
深圳将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南都记者 刘有志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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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深圳再次走在全国住房体制改革最前列,率先启动新一轮房改,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对深圳来说,要实现每个人的安居梦仍任重而道远,但深圳已经风雨兼程。
住有所居,居有所安。2018年6月5日,深圳首次公布《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两个月后,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意见》。这份改革文件标志着深圳对“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而进行的最新探索。在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之际,这座为改革而生的城市再次走在了中国土地改革的最前沿,或将成为全国样板。对于向来走在改革前列的深圳而言,这场于2018年夏“掀起一角”的住房体制改革所带来的影响仅仅刚刚开始。
确立住房供给结构比例
此次改革,也被外界称为“继98房改之后,迎来的‘二次房改’”。
详细解析深圳此轮房改,最大的亮点当属对深圳住房供给结构进行的重大调整。《意见》显示,从2018年起,深圳新增居住用地中包括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在内的政策性支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比例将不低于60%(政策性住房占40%,公共租赁住房占20%),商品性住房用地比例最多不超过40%。《意见》明确,到2035年,深圳将新建各类住房共170万套,其中保障性住房不少于100万套。
厦门大学教授、雄安新区规划专家组成员赵燕菁直言,“这是此次深圳‘住房新政’最引人注目的”,赵燕菁表示,深圳此举率先实现了住房供给中保障性住房(政策支持性住房和公共租赁房)和商品房比例的大逆转,这在全国也是独一无二的。尽管没有达到新加坡大约80:20这样高的比例,但已经超过香港大约50:50的比例。考虑到现在存量巨大以租为主的“城中村”,深圳“以住为主”住房结构将会在全国各城市继续领先,从而为深圳经济转型提供强大的支撑。
资深地产评论人、微信公众号《朱罗纪》创办人朱文策则表示,《意见》中的住房供应比例真正回应了深圳住房问题的主要矛盾。
建立“1+3+N”政策法规体系
多层次、差异化、全覆盖,对于此轮房改所建立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深圳市住建局给予了上述“官方定位”。在8月1日印发实施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的住房制度改革主文件后,如何尽快落实改革举措成为了推进房改工作的焦点。
9月29日,对主文件进行细化分工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相关工作任务分工一览表》(深府办函〔2018〕279号)制定出炉。
10月10日,配合改革主文件的《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三大政府规章,经市政府六届一百四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按照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深圳市法制办会同深圳市住建局进一步修改完善三个政府规章,并召开三场面向社会各界代表的征求意见座谈会。
在整套“1+3+N”的住房政策法规体系中,住房地价标准、规划建设、定价细则、政策性住房封闭流转、轮候库疏解、货币补贴等10个方面的34项配套操作规程及实施细则被冠以代号———“N”,目前,上述配套操作规程及实施细则也正处于加紧制定中,此轮房改完整的“1+3+N”的住房新政体系正在“加紧”孕育。
深圳新房改任重而道远
谈及此次深圳新房改,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住房研究会会长陈蔼贫直言“意义重大”,他表示,尤其以调整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比例关系,和确立“十三五”期间住房建设目标最为突出。陈蔼贫认为,此次深圳房改制度出台,既是对历史的总结,也是一种新的探索,新设设置了人才住房等制度,对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进行了调整和改革,“这些都是针对当前住房制度出现的问题而进行的修正”。
陈蔼贫表示,此次深圳住房制度改革,涉及面非常广,很多政策还需要进一步落实,他介绍,除主文件外的“3+ N”文件的制定目前还在积极推进中,“深圳新房改落地,需要从多方位考虑问题,要考虑到历史和现实的衔接,不仅包括政策衔接和不同群体的需求,也包括深圳的经济发展和国家的宏观政策变化,深圳新房改任重而道远”。对于深圳推出此轮新房,深圳(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副院长曲建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标志着我国住房制度进入新的探索阶段”。“深圳此轮新房改落实了‘只住不抄’,将房子归位于解决基本生存的定位,从制度保障上加以解决”,曲建说,深圳新房改可以称为2018年中国房地产领域最重要的事件,过十年再看,意义会更加凸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