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市水土流失面积下降超85%)
改革开放40年来,深圳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创造性地开展城市水土保持工作,并在全国位居前列。去年,深圳市修正《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加强了水土保持工作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
经过多年努力,全市水土流失面积从1995年的184.99平方公里下降至2017年的26.24平方公里。据统计,全市已累计完成开发区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32.3平方公里,治理了215处废弃石场边坡等裸露山体缺口,治理面积达7.46平方公里;建设饮用水源水库保护林33平方公里。
法制先行
加强水土保持工作顶层设计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纳入了各区绩效考核。当前,深圳建立了“一市十二区”(含前海和深汕特别合作区)水土保持管理机构框架,形成了覆盖全市的水土保持管理网络。2017年,市水务局与市交委、市建筑工务署等建设单位联动,推动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
为加大区域综合治理力度和提升治理成效,深圳市率先在全国编制出台了《深圳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深圳市水土保持规划》,同时组织编制了《深圳市水土流失治理控制性规划》和《深圳市废弃土石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并围绕系列“规划”确定了工作目标与具体治理措施。这些都为区域有效地开展城市水土保持工作做好了顶层设计、提供了科学依据。
此外,深圳市还先后颁布《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2017修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的决定》《深圳市治理严重影响城市景观的裸露山体缺口工作实施方案》等。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对重大项目实行动态监测
为强化生产建设项目监管,深圳在全国率先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制管理,对基本生态控制线以外区域的生产建设项目实行水土保持方案备案管理。针对大型建设项目,深圳实行多部门联合监管,将大型项目列为重点水土保持动态监测项目,并联合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项目水土流失专项调查整治工作,通过将违法单位纳入不诚信名单、限制进入政府项目招投标等形式推动水土保持工作落实完善。
2008年至2017年,全市累计审批水土保持方案7000余个,每年平均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700余个,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到95%以上。同时,进一步简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手续,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由不足10%提升到50%以上。2010年以来,市水务局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达1259个。
针对水土流失问题,深圳创新性提出了“理顺水系、周边控制、固坡绿化、平台恢复”快速治理思路,并率先在国内建立了在高陡岩质边坡上实现快速和可持续植被恢复的综合技术体系,为我国城市化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可借鉴复制的做法和经验。
建成我国第一个
城市水土保持主题示范园
水土保持的教育宣传是城市水土保持工作中不容忽视的一部分。2008年,深圳市水务局与南山区政府利用昔日废弃的乌石岗采石坑,共同新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该园占地面积50万平方米,集科普教育、科技示范、试验研究、技术交流于一体,是我国第一个以城市水土保持工作为主题的示范园区。
自开园以来,累计参观人员达32万人次,重点展示了深圳市城市水土保持工作经验和科研成果,已成为深圳市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水情教育宣传的重要基地和展示窗口,被评为了“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全国中小学生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全国水土保持科普教育基地”。
截至目前,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已开展“水土保持进党校”现场教学达22场,参加学习的局级、处级、科级干部达1400多名。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海峡两岸水土保持学术研讨会在深圳召开,近400名海峡两岸水土保持领域代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