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规土部门回应:规划已获批,将进行严格管理)
从天御豪庭俯拍的06-17地块。
该片区法定图则调整前后。
宝安天御豪庭业主庄先生反映称,小区地处宝安中心区,现旁边规划建设一个600平方米的垃圾转运站。转运站规划于2012年,如今该片区住宅、学校集中,垃圾转运站一旦建成将影响数万人的生活。对此,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土委宝安管理局”)回复,该地块规划配套的垃圾转运站为的是满足片区实际需求,布局合理,垃圾转运站将在外观、工艺和除臭等方面进行严格把控。
周边7个小区均有居民反对
据庄先生介绍,该600平方米的垃圾转运站位于宝安中心区06-17地块,在银晖路与新湖路之间,兴华一路东南侧。除垃圾转运站之外,该地块还规划有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住区级文化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休息房。除了天御豪庭小区,还有附近的泰华、新锦安壹号公馆一期、壹方玖誉(壹方城)、丽晶国际、西城上筑、宏发领域小区的部分居民对此垃圾转运站规划提出异议,并在今年6月向市规土委宝安管理局提出该垃圾转运站选址不合理的信访书,表示是“周边数万居民的心声”,市规土委宝安管理局对相关信访书进行了回复。
庄先生获悉,该垃圾转运站规划于2012年,“以前这边还没这么多居民区”,但经过数年的快速发展已大不一样。他和部分居民希望相关部门再多渠道听取民意,比如召开听证会。也有居民提出,能否采取垃圾“不落地”的方式,直接把垃圾载到最终目的地,避免转运,从而取消垃圾转运站的设置。
担心加大当地交通压力或造成污染
庄先生向南都记者表示,垃圾转运站建成后将会加大周边居民出行压力,带来噪音问题和潜在的污水、臭气问题。且该地块功能为文体设施用地,规划有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也不适合建设垃圾转运站,周边居民都希望垃圾转运站能另行选址。
记者在现场看到,庄先生居住的天御豪庭小区与该地块仅一路之隔,“直线距离也就200米左右”,离新锦安壹号公馆、都市茗荟等小区也只有数百米。庄先生还提到,附近已有海旺学校,都市茗荟正在规划建设的幼儿园距离垃圾转运站地点最近可能约50米。这对学生的健康极其不利。
部门回应
法定图则已获批配套项目具法定效力
对于居民提出的意见,市规土委宝安管理局回复称,宝安中心区法定图则已经于2012年12月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法定图则委员会审批通过,具有法定效力。该图则06-17地块,规划功能为商业性办公用地(C2),配套设施项目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住区级文化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休息房、垃圾转运站600平方米。该图则在编制之时已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并根据公众意见处理情况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
不过,记者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上看到,今年5月31日,规土委宝安管理局公布了一份“关于宝安中心区法定图则06-17地块个案调整的二次公示”,里面提及“拟将宝安中心区法定图则06-17地块作为宝安区工人文化宫使用”,拟将该地块规划功能由商业性办公用地(C2)调整为文体设施用地(G IC2),配套设施维持原法定图则配套设施不变。
垃圾转运站满足实际需求且“布局合理”
回复中还提到,根据宝安中心区法定图则,目前在宝安中心区范围内规划了三处垃圾转运站,分别位于06-17、11-22、03-15地块,其中,11-22和03-15地块均位于范围的西侧,而范围内其余区域规划仅余06-17地块的一处垃圾转运站。由于11-22地块距离06-17地块约1.7公里,03-15地块距离06-17地块约2.2公里,在06-17地块规划配套设施垃圾转运站合理。
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版)》(以下简称《深标》),垃圾转运站应设置在靠近服务区域中心或垃圾产量集中且交通运输方便的地方。06-17地块位于数个居住区之间,靠近服务区域中心,垃圾产量集中,且三面临路,交通方便。据此,06-17地块规划配套设施垃圾转运站符合《深标》的严格性内容要求。
根据《深标》,小型垃圾转运站服务半径为400米至1000米,06-17地块规划的垃圾转运站,服务半径覆盖周边居住区,服务人口为周边居民,据此,该地块规划配套设施垃圾转运站,是为了满足片区范围内产生的垃圾收集、转运的实际需求,从布局上来说也较合理。
将对建设和使用进行严格把控
市规土委宝安管理局还提及,近年来,为提升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水平,深圳市城市管理部门组织对垃圾转运站的建设制订了一系列更严格的技术依据,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压缩设备、除臭系统、场外配套、安全措施等方面。该地块规划的垃圾转运站,将按照上述设计依据,在外观、工艺和除臭等方面进行严格把控。
同时,该局还提出,一直以来类似垃圾转运站等“厌恶性”设施选址问题社会各界都较为关注,这些设施是完善城市功能、保障城市运转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希望周边市民从城市整体利益出发,理解与支持此类设施的规划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