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出台新规:铁路旅客不得“霸座”)
条例规定,有关部门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据新华社电 铁路旅客乘车不对号入座、强占他人座位的行为将有法律“紧箍咒”。近日,《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已经立法程序通过,条例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
乘客乘坐高铁或火车,强占他人座位究竟是法律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一直受社会关注和争议。此次《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条文中对旅客的相关乘车秩序进行了明确。
条例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车票实名购买、查验制度,并公开纸质、电子车票的使用规则。无有效车票、车票所记载身份信息与本人真实身份信息不符的,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
条例还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铁路旅客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对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以及严重违反铁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推送全国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有关部门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记者还注意到,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一些与铁路安全相关的新事物,条例也进行了相关规定。比如禁止在铁路线路上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
该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 盘点
近期“霸座”事件频发
●8月21日,在从济南西站开往北京的G334次高速动车组列车上,一男子霸占别人的座位,还对前来劝阻的乘务员表示“自己有病”。8月24日,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表示,孙某被处治安罚款200元,并在一定期限内被限制购票乘坐火车(包括普通旅客列车与动车组列车)。
●9月19日,网传一段永州至深圳北G6078次列车上一女乘客“霸座”视频。视频中女乘客所购车票是靠过道座位,却执意坐在靠窗位置的座位上,列车工作人员与其反复沟通请她坐回车票对应座位,但女乘客坚持拒绝并称自己没有坐错座位。20日,衡阳铁路公安处对女乘客周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9月17日,上海虹桥开往成都东的D353次列车上,一位60多岁的大妈买的是无座票,却坐在他人的座位上迟迟不肯让。列车长劝了好久也没办法,当时整个车厢的旅客都在指责大妈的“霸座”行为。这位霸座大妈反问“年轻人站半小时咋了”,还称“年轻人就应该被‘教育教育’”。
据公开报道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