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暂停向企事业单位销售商品住房 8月13日生效)
8月13日,南京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官方微信《关于调整我市企事业单位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在南京全市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商品住房。
《通知》称,近期,在南京市部分楼盘上市销售过程中,出现了企业参与购房增多的情况,引起社会关注,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高度重视,对该情况进行了监测分析研究。
经了解,2018年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占比在0.5%以下,总体比例稳定可控,但近期出现了企业在南京市局部区域部分楼盘购房登记增多情况,个别楼盘购房登记企业数量达到近100组。为此,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经认真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企事业单位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执行时间自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发文之日起,即在2018年8月13日19:00后开始执行,对采取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以房产部门购房资格核验时间为准,对非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以认购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二是执行范围为全市范围;三是限制购房对象为所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机构,涵盖南京市和外地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机构;四是限制购买的房屋为商品住房。
南京发布称,通知的发布,表明该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要求,将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群众的住房居住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