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配变电站建小区里有危险?业主质疑建设合法性)
小区内要建一个配变电站,住户们却毫不知情?
业主坚决反对,担心火灾隐患
近日有网友向记者报料称某单位欲将配变电室移至他们小区一楼门面,他们担心该门面二楼为社区警务室和酒店房间,三楼及以上为居民住宅,把配变电室移到一楼门面有严重安全隐患。
记者联系了报料人张女士,张女士称他们小区是宝安43区富怡花园,他们小区的一层上铺包括临街的上铺的所有产权都归属于小区的股份公司(即村委),这次配变电站想要建在他们小区5栋1楼门面,同样也是股份公司的产权地。
张女士表示,物业管理处在配变电视动工前并没有提前通知业主,是有业主在发现有人施工的时候询问施工人员正在干什么,才得知要在小区内建设配变电室。“这个配变电设备不仅是我们小区的,也是整个43区的,所以我们更不同意了。”张女士说。
小区业主们都不同意配变电室建在小区内,他们表示根据法律规定配变电室不能建筑在民用建筑里面,小区业主在张女士表示,他们富怡小区是老旧小区,小区管理混乱,而且各种消防设施缺漏,“楼上消防栓都不能出水,也没有其他的消防设施,万一发生火灾,根本没办法救火。”多数业主都担心建配变电室会加剧火灾隐患,并且他们也质疑股份公司将配变电室移进小区内的合法性。
记者查阅了相关的资料显示,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施规范》和《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中的确有规定民用住宅不符合配变电室条件,因此配变电室不能设在住宅内。另外,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民用建筑与变配电室的标准距离为5米,防火要求为6米。
供电局:建在哪里都可以
记者致电深圳供电局,供电局工作人员表示,配变电室没有辐射,只需要解决产权问题,想要建在哪里都可以,施工方施工时候要处理好消防问题,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即可,这件事情与供电局没有什么关系,如果不想建在小区内,可以与管理处协商。
后续处理:移出小区
因为小区居民反应强烈,配变电站施工首日就被叫停,经过社区的沟通和协调,目前已说服村委将配电房搬迁到别的地方,将配变电房移出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