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烟台正式试点共有产权住房销售 今年供应总数1284套)
7月10日,为简化烟台市中心区共有产权住房申请配售程序,烟台市中心区试行共有产权住房常态化供应机制,并根据市住建局《市中心区共有产权住房常态化供应工作实施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作出相关规定,包括购房人2年后可购买剩余30%股权等。
根据烟台试行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相关规定,共有产权住房属于出售性质的保障房,由物价等部门按商品房价格下浮10%核定销售基准价格,向购房人出售70%产权,剩余30%产权归出售人所有,购房人共有2年后可按规定增购剩余的30%产权,拥有完全产权并可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无需补交土地出让金。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后,购房人不再享受原住房保障待遇。
据悉,烟台该批次共有产权住房供应范围为此前已取得住房保障资格且《住房保障资格证》在有效期范围内的保障家庭。其中,已经承租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也在共有产权住房供应范围,但在选购共有产权住房交房后3个月内须按规定退回所承租的保障性住房。
此外,该批次共有产权住房无需递交申请,由出售人即烟台市宏丰置业有限公司按照住房保障部门确定的轮候配售顺序,依次通知并组织有购买意向的保障家庭选房。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此次纳入烟台本年度试行常态化供应的共有产权住房共1284套,包括锦绣家园项目1169套和锦绣新天地项目115套。
其中,锦绣家园项目位于莱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临董家庄,东靠石家疃,可供房源均为小高层住宅,单套户型面积在60-90平方米之间,房屋状态为毛坯房,取暖方式为电暖,经物价等部门核定的销售基准价格为6150元/平方米,出售产权比例为70%,折合单价4305元/平方米。
锦绣新天地项目则位于黄务街道办事处套口辖区,可供房源均为高层住宅,单套建筑面积在60-90平方米之间,房屋状态为毛坯房,取暖方式为电暖,经物价等部门核定的销售基准价格为5970元/平方米,出售产权比例为70%,折合单价4179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