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盐田后方陆域规划大调整 停车场公园绿地取代工业用地)
『关于【盐田后方陆域西南地区】法定图则01-09和01-08地块用地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
按照盐田区有关工作安排,为完善片区公共配套功能,提高公共配套设施服务水平,高标准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我局拟对海桐社区综合服务楼所在的[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法定图则01-09地块法定图则进行规划调整。
将西侧相邻01-08地块部分用地调入01-09地块,扩大01-09地块面积,以便于增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文化活动站和警务室等功能。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盐田后方陆域西南地区]法定图则01-09和01-08地块位于盐田港后方陆域西南片中青一路和中青二路交叉口西南侧。01-09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用地面积为2004平方米,容积率1.0,绿地率30%。
配套设施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备注为规划。01-08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街头绿地社会停车场用地,用地面积为11444平方米,不设容积率,绿地率为80%。
配套设施为“垃圾转运站、社会停车场(库)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宜布置地下停车场)、再生资源回收点、环卫工人作息站、公共厕所、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备注为“规划(垃圾转运站为独立占地)”。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01-09地块
(1)用地面积调整为3038平方米(增加1034平方米)
(2)用地性质表达为行政管理用地
(3)取消规划容积率及绿地率指标
(4)配套设施项目名称调整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警务室、文化活动室”。其余内容不变。
(二)01-08地块
(1)用地面积调整为10410平方米(减少1034平方米)
(2)用地性质表达为公园绿地 交通场站用地。其余内容不变。
(三)调整后规划绿地减少1034平方米,已在[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4A-15地块进行绿地平衡(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
三、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盐田管理局一楼大厅(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
2、项目现场(拟调整地块现场,具体位置见附图);
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网站:
四、展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17年2月28日至2017年3月29日。
五、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盐田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2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盐田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管 工
联系电话:25355975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盐田管理局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