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年深圳城市更新计划供应用地2.5平方公里)
长城开发项目改造完成效果图。
2016年城市更新供应用地结构图
日前举行的深圳市城市工作会议上,市规划国土委有关负责人总结了2016年“拓展空间保障发展”十大专项行动的落实情况,并部署了2017年十大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会议要求,2017年全市将按照“城市质量提升年”工作要求,深入落实“拓展空间保障发展”十大专项行动五年任务,在违法建筑整治、土地整备、城市更新、建设用地清退等方面继续攻坚克难。
城市更新作为深圳土地二次开发、存量挖潜的重要手段,经过多年的发展,政策体系日趋成熟完善、运作机制更加高效灵活,目前已成为促进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尤其是在深圳面临土地资源紧缺的现实情况下,城市更新对深圳城市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
今年是深圳“城市质量提升年”,城市更新被赋予重任。根据2017年十大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今年城市更新工作的重点是积极谋划,明确责任分工,继续深入开展各项探索和实践,以制度创新破解发展难题,进一步加大城市更新实施力度。具体说来,2017年,深圳城市更新将完成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用地供应2.5平方公里,完成旧工业区综合整治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
重任在肩,2017年深圳的城市更新工作将如何开展?市规划国土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十大专项行动和“强区放权”改革要求,根据去年底出台的《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2016-2020)》和今年初出台的新版《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市规划国土委将与各区协同配合,全力做好与各区的城市更新对接工作,建立全市统一的城市更新管理平台。同时,进一步加强政策统筹和规划统筹,及时收集各区、企业、市民等方面的问题和意见,加强对各区、企业的政策宣讲,全力保障项目实施,力争高效有质量地完成2017年工作任务。
去年城市更新专项行动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去年,在“拓展空间保障发展”十大专项行动中,城市更新作为专项行动之一,市规划国土委联合各区、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城市更新专项行动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强区放权”的改革思路,协同配合,合力推进,超额完成了年度任务。
按照2016年计划,通过城市更新要完成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土地供应220公顷,而实际全年城市更新供应土地239.6公顷,完成年度任务的109%。其中,供应量排名前三位的是龙岗区、龙华区和宝安区,完成率排名前三位的是光明新区、福田区和龙华区,全年城市更新实缴地价211.3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3%;2016年计划完成旧工业区综合整治60万平方米,而实际全年共整治78.52万平方米,完成年度任务的131%,其中,完成量排名前三位的是宝安区、龙岗区和龙华区,完成率排名前三位的是罗湖区、福田区和南山区。
去年,全市更大力度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全年计划立项97项,同比增长29%;单元规划方案审批通过64项,同比增长73%。去年,深圳市还先后修订和出台了《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新版《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2016-2020)》等多部文件,深圳城市更新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市规划国土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圳市城市更新工作自2009年全面启动以来,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目前已经建立起了行之有效的运行模式,实现了从个别项目到规模推动、从探索试点到规范高效。城市更新“深圳模式”也已作为改革成果被总结认可,为国家规划、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提供了鲜活经验。
统计数据显示,从2009年至今,通过城市更新实施已累计供应用地面积约13.4平方公里,累计完成投资已达2448亿元。
在公共配套落实方面,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累计落实保障性住房328万平方米、各类中小学102所、幼儿园211所、医院3家、社康中心191家、公交首末站133个。
在产业升级方面,全市已有86个拆除重建类产业升级项目获得规划审批,更新改造后将提供1702万平方米的产业用房及产业配套设施。
据统计,2016年的城市更新供应用地结构中,公共配套设施用地占40%,居住用地占20%,产业用地占18%,商业用地占22%。由此可见,在土地资源紧缺的形势下,城市更新在完善城市功能、落实公共配套、稳定房地产市场、拓展产业发展空间等方面均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有力推动了特区一体化建设。
四大举措保障改革有序实施目标落实到位
步入2017年,随着新版《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的颁布实施,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十大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2016-2020)》文件精神,深圳城市更新工作全新起航。
市规划国土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2016年工作基础上,今年,深圳市规划国土委仍将在“全力做好工作对接、及时做好指引服务、进一步加强政策统筹、强化规划统筹”四个方面发力,全力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顺利实施。
首先,继续做好与各区的对接。在顺利完成委托手续办理、信息平台搭建、前期政策培训及工作交接的基础上,市规划国土委为各区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提供法律依据、技术支持和行政接口。目前,各区城市更新职能部门城市更新业务系统已全面上线运行,截至2017年1月,成功受理城市更新各类业务文共计608项。
其次,及时做好指引服务。改革实施以来,市规划国土委定期就城市更新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召开协调会议,第一时间了解各区在工作实践中面临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共同推动解决。近三个月来,市规划国土委已组织召开市区职能部门参与协调会议4场,持续开展了8场次、超千人的政策培训,下一步还将结合各区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点对点服务,保障各区城市更新业务工作的顺利推进。
同时,进一步加强政策统筹。去年以来,按照城市更新改革工作的最新要求,市规划国土委及时修订出台了《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并出台新一版《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为全市城市更新推进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全面梳理现行城市更新审批规则与技术标准文件等,编印《政策文件汇编》发放至各区,提高各区对更新政策理解运用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明确各区的政策性创新应以市政府以及市级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出台的有关规定为基础,避免出现全市标准不统一的情况,确保城市更新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四是强化规划统筹,注重目标落实。去年11月,我市出台了《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2016-2020)》,明确总体目标,确保城市更新全市一盘棋、协同推进局面不改变。为保障更新规划目标落实到位,印发了《深圳市各区(新区)城市更新五年规划编制技术指引》,要求各区在2017年4月底完成本辖区的城市更新五年规划的编制,并经市规划国土委统筹后报市政府审批。同时,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继续开展城市更新绩效考核,提高各区推进更新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总目标落实到位。
根据2017年十大专项行动目标,城市更新专项行动进一步主动,任务加码,全年计划供应用地将达到2.5平方公里(250公顷),目前,城市更新目标任务已经下发各区(新区),在日前举行的深圳市城市工作会议上,深圳市政府还与各区(新区)签订“军令状”,任务分解到各区的具体情况是:福田区13公顷、罗湖区24公顷、南山区15公顷、盐田区8公顷、宝安区50公顷、龙岗区80公顷、光明新区12公顷、坪山区13公顷、龙华区30公顷、大鹏新区5公顷。(徐强 蔡淑敏)
典型 案例
长城开发城市更新单元项目
随着深圳市城市更新工作的全面提速提效,项目实施率大幅提升,各区的城市工作有序开展,众多城市更新项目纷纷开工建设,过去的老工业区经过更新面貌一新,以前脏乱差的城中村通过改造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以长城开发城市更新单元项目为例,该项目于2015年3月列入《2015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2016年5月获得规划批复,作为拆除重建类的项目代表,改造前为附加值低、配套差、产业生态低端的旧工业区,改造后,产业获得升级,可创造约8700个高端就业岗位,为创新研发企业的进一步集聚提供支撑,项目预计2020年底全部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