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层住宅使用瓶装液化气 宝安二房东被拘)
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气是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高层建筑的整栋楼内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近日深圳宝安区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在一次夜查行动中,发现辖区一栋15层建筑内存放着15公斤的瓶装液化气,更危险的是,这些液化气瓶存放在楼内唯一的疏散楼梯间。目前涉嫌违法的二房东汪某已被行政拘留。
宝安区历史遗留问题众多,消防安全隐患比较突出,自12月9日起,宝安公安分局发动全警参与 " 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以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和各派出所为骨干力量,不断强化监管职责。
12月27 日晚,宝安消防监督管理大队防火中队副中队长杨华带领民警会同石岩派出所消防民警开展夜查行动,发现石岩街道某出租屋的二房东汪某在一楼楼梯间存放 5 瓶液化石油气,其中 4 瓶串联在一起,通过管道集中向一楼厨房炉灶供气。该建筑共 15 层,住户约 150 人。唯一的疏散楼梯间放置瓶装液化气,一旦漏气引起火灾或爆燃,后果不堪设想。
行动组民警立即责令汪某将 5 瓶液化气搬离楼梯间并拆除连接管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宝安警方对汪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