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房改”政策落地,将新建筹集住房170万套)
深圳新一轮住房制度改革正式启动。8月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根据《意见》,深圳计划到2035年,建设筹集各类住房170万套,全面落实十九大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部署。
业内人士认为,新的住房制度改革有利于形成以保障房为主、商品房为辅的住房供应格局,也有利于提升深圳的城市竞争力。
●南方日报记者 李荣华 见习记者 张秀娟
新增住房中商品房只占四成
根据《意见》,从2018年起,在新增居住用地中,深圳将确保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60%,同时在新出让居住用地中提高“只租不售”用地比例。
《意见》还定了一个“小目标”:到2035年,深圳新增建设筹集各类住房共170万套,各类住房供应占比:商品房占比40%,人才房20%,安居商品房20%,租赁房20%。
同时,《意见》透露,要实行轨道交通车辆段上盖及其站点一定范围内的居住用地用途控制,主要用于建设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关于人才房、安居房,《意见》要求加大货币补贴力度,鼓励支持人才通过市场方式解决居住问题。同时,对出售的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在一定年限内实行封闭流转。
也就是说,在货币补贴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基本住房保障对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发放人才安居补贴和实施购房贷款贴息。
据悉,购房人自购房之日起累计在深缴纳社保满15年,或者年满60周岁且购房满10年,符合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其所购人才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经政府批准后可以进入市场流转,但应当向政府缴纳一定比例的增值收益。
《意见》提出多渠道保障住房供给,比如增加建设用地、盘活存量用地、利用招拍挂商品住房用地、实施综合设施(比如轨道交通车辆段)综合开发、开展城际住房合作。
“房改新政实际影响将在中长期”
“当供给侧发生这么剧烈的变革,需求侧也必然出现深刻变动,大量需求会涌入保障性住房消费行列,原有的商品住房上的供需两端都在收缩,特别是商品房中间的普通住房在大量保障性住房供给的压力下,可能出现价格趋稳的局面。”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说。
宋丁认为,这个《意见》所涉及的问题面很宽,可能在未来实施过程中会出现很多问题,但是,它的大方向是符合深圳房地产发展战略方向的,无论如何都非常值得期待,期待意见能够尽快全面、高效得到贯彻落实,真正推动深圳住房制度的实质性变革,推动深圳市“房住不炒”“住有所居”的实现,推动深圳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平稳健康运行,推动深圳在即将降临的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中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
深圳市住房研究会会长陈蔼贫则认为,此次新政对过往政策变动很大,比如调整新增住房用地比例,确保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60%;建设筹集人才住房等,政府在努力承担一定责任,去解决高房价的现实问题。
“房改新政在短期内更多的会产生心理影响,可能会让部分置业者对保障房寄予更多期望。”深圳贝壳研究院院长肖小平说,房改新政的实际影响在中长期,如果该政策执行到位,将会改变目前商品房占主流的住房供应格局。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则表示,从供应主体看,过去市场化的商品房为主、保障房为辅的住房结构出现了调整。市场化商品房占40%,租赁房和部分产权的人才房供应增加,意味着这和过去20年执行的住房制度并没有根本性变化,只是在过去缺失的保障体系上做得更丰富。
城中村或成建设保障房的挖潜对象
记者看到,在《意见》中,实行轨道交通车辆段上盖及其站点一定范围内的居住用地用途控制,主要用于建设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此前,深圳“轨道+物业”模式多以商品房为主,轨道交通附近的楼盘房价升值快。未来这一政策对深圳楼市有何影响?
美联物业全国研究中心总监何倩茹表示,深圳原本分关内、关外区域,到目前为止,两者发展程度仍有一定差距,导致这些年一些位于关外的保障房项目缺乏申请者。她认为,政府注意到这个问题,在目前需要大力发展保障房的前提下,将保障房布局在轨道沿线,其实是有利于提高保障房的使用率。实际上轨道线路的布局,未来也位于关外居多,供地情况向保障房倾斜,某程度上也将促使更多的保障房项目临近轨道。而对于未来城中村能否成为保障房挖潜对象,何倩茹认为,目前虽有很多企业在进入城中村做开发改造,这还有待于观察。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则认为,从创新角度看,政策规定对轨道交通上盖物业进行新的规划,类似物业未来重点针对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这其实是此类住房背后的一种隐性福利,有利于培育此类物业的市场认可程度。这也值得全国其他城市尤其是有轨道交通物业建设的城市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