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房产讯 7月15日晚间,佳兆业于港交所发布关于《达成复牌条件的进展最新情况》相关公告,公告显示,佳兆业预计将在2017年1月复牌。
据了解,佳兆业目前已取得美国法院的最后核准,其境外重组业已完成。重组的生效日期和转换日期生效所需的各项条件预计将于2016年7月21日左右达成,此外,佳兆业境内债务已办理完相关手续,完成重组。
以下为公告原文:
本 公 告 乃 由 佳 兆 業 集 團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 連 同 其 附 屬 公 司 , 統 稱「 本 集團 」)根 據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證 券 上 市 規 則(「 上 市 規 則 」)第 1 3 . 0 9 ( 2 ) 條 , 以及 香 港 法 例 第 571 章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第 XIVA 部 作 出。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二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九 日、二 零 一 五 年 一 月 一 日、二 零 一 五 年 一 月 六 日、二 零一 五 年 一 月 十 二 日、二 零 一 五 年 一 月 十 六 日、二 零 一 五 年 二 月 九 日、二 零 一 五年 二 月 十 一 日、二 零 一 五 年 二 月 十 六 日、二 零 一 五 年 三 月 八 日、二 零 一 五 年 三月 十 三 日、二 零 一 五 年 四 月 九 日、二 零 一 五 年 七 月 二 十 三 日、二 零 一 五 年 九 月十 八 日、二 零 一 五 年 十 月 二 十 九 日、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一 月 十 二 日、二 零 一 六 年 一月 二 十 六 日 及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月 二 十 六 日 的 公 告(「 該 等 公 告 」)。 本 公 告 所 用 詞 彙與 該 等 公 告 所 界 定 者 具 相 同 涵 義。
復牌條件
本公告乃作為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的公告中披露聯交所施加 的 復 牌 條 件(「 復 牌 條 件 」)達 成 情 況 的 最 新 進 展 。
法證調查的進度
於 本 公 告 日 期 , 富 事 高 正 在 調 查 本 公 司 核 數 師 提 出 的 審 計 事 項( 誠 如 日 期 為 二零 一 五 年 九 月 十 八 日 的 公 告 所 披 露 )。 本 公 司 將 於 適 時 就 調 查 的 任 何 重 大 發 展作出進一步公告。在刊發有關該等事項的結論的公告前,股東及投資者不宜就有 關 有 待 進 一 步 調 查 的 事 項 作 任 何 結 論。
預計復牌時間表
下文載列預計復牌時間表,僅作為指示作用。其乃根據本公司管理層於本公告日 期 的 目 前 評 估 並 與 相 關 專 業 方 進 行 諮 詢 後 編 製。復 牌 的 預 計 時 間 表 可 予 更改,而 任 何 變 動 將 於 適 時 透 過 公 告 方 式 宣 佈。
預計時間 事件
二零一六年九月 富事高簽署審計事項的調查報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公佈由富事高進行的調查結果及所發現的事宜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刊發(1)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兩個年度的年度業績;及(2)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及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
中期業績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恢復公眾持股量
二零一七年一月 股份恢復買賣(有待達成復牌條件)
繼續暫停買賣
應 本 公 司 的 要 求,本 公 司 股 份 已 自 二 零 一 五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上 午 九 時 正 起 在聯 交 所 暫 停 買 賣。在 達 成 所 有 復 牌 條 件 前,本 公 司 股 份 將 繼 續 暫 停 買 賣,直 至另 行 通 知 為 止。
刊發本公告並不表示股份將恢復買賣。因此,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在買賣本公司股 份 及 其 他 證 券 時 務 請 審 慎 行 事。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於 本 公 告 日 期,執 行 董 事 為 郭 英 成 先 生、孫 越 南 先 生、鄭 毅 先 生、喻 建 清 先 生及雷富貴先生;非執行董事為陳少環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張儀昭先生及饒永 先 生。
* 僅供識別
(网易记者:束亚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