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房产估价人员未经执业登记罚1万元)
23日,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修改《深圳市计划用水办法》等六项规章,并经深圳市政府六届六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改后的法规就计划用水、房地产市场监管等出台多项细化新规定。
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人员
应持《健康合格证》
为鼓励节约用水,《深圳市计划用水办法》(下称《办法》)对居民生活用水确定了新的超定额加价收费标准,并进一步明晰了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工作。
《办法》规定,以户为单位的居民生活用水每月超定额用水在22立方米至30立方米之间(均含本数)的,按照基本水价的1.5倍收费;每月超定额用水在30立方米以上的,按照基本水价的2倍收费。集体户居民生活用水每月超定额用水在5立方米至7立方米之间(均含本数)的,按照基本水价的1.5倍收费;每月超定额用水在7立方米以上的,按照基本水价的2倍收费。另外,《办法》要求,市水务主管部门应制订计划用水奖励和宣传办法,对节约用水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深圳经济特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则提出二次供水设施应由依法设立的专业清洗机构进行清洗消毒,清洗消毒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专业清洗机构使用未经供排水行业组织培训合格的人员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由市、区水务主管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以1000元罚款;使用无《健康合格证》的人员清洗消毒的,由市、区卫生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1000元罚款。
房地产经纪机构
备案信息公示
为了加强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对房地产开发经营、经纪和估价等方面做出进一步规定。该办法要求,主管部门应当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房地产(土地)估价机构备案信息、房地产(土地)估价人员的执业登记信息向社会公示。
其中,当备案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房地产估价人员违反本办法,未经执业登记而在本市从事业务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房地产估价人员处1万元罚款,对实际聘用机构处3万元罚款。房地产经纪、估价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违反本办法,机构备案信息或者估价人员执业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变更备案手续的,由主管部门对房地产经纪、估价机构处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