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刚进入2019年 东莞这家开发商就被罚款了)
东莞阳光网讯 因未按规定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授权机构移交竣工验收资料,广东置荟星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被市城乡规划局罚款了,这也是进入2019年以来,东莞首个被市城乡规划局公示处罚的开发商。
根据近日市自然资源局发布的书文号为“东规档罚[2019]1-5号”的处罚案件公示,由广东置荟星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星城国际二期项目,由于该项目存在9、10、11、17、18栋商住楼、地下室、幼儿园工程于2011年12月7日竣工验收,但未按规定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授权机构移交竣工验收资料的违法事实,市城乡规划局于2019年1月3决定对广东置荟星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共处以50000元罚款,并要求该公司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完成。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