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佳兆业复活后突破300亿销售大关的雄心勃勃,由其一手创造的“前雇员”一词也在市场和投资者之间获得热议,不过可惜地是,这份热议背后更多是对地产公司诚信度的质疑和嘲弄。
12月19日,佳兆业公布了由富事高咨询有限公司主导的独立调查报告,披露了一系列违规借款、债务隐藏、虚假收购等“欺诈行为”,尺度之大令人咋舌。
不过佳兆业在六个审计事项中多次强调,这些造假行为皆由“前雇员”一手炮制,即使前执行董事陈耿贤及董事会主席郭英成参与批核相关记录,但二人并不知情。
关于该份调查报告披露后对于公司的影响,佳兆业公关部门在发给媒体的通稿中表示,“这意味着佳兆业集团复牌之路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根据佳兆业此前公布的复牌条件,就公司核数师审核过程中提出的事宜进行调查、披露调查结果、评估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及采取适当补救行动,是其中重要一条。因此不难理解,佳兆业此番不顾及颜面地自爆家丑,只为尽快复牌。
佳兆业复牌的另外四个条件分别为:根据上市规则刊发所有未刊发财务业绩及处理任何审核保留意见;有重组运营资金以供其预计复牌日起计最少十二个月营运之用;证明公司有足够财务申报程序及内部监控系统,以符合上市规则的责任;披露所有对于股东及投资者而言属重大资料,以评估集团状况。
有港股分析师接受网易房产采访时表示,佳兆业事件的影响已经过度释放,公司的信誉度已经跌至最低。目前主要看公司能否如约在2017年1月份公布财报,才可以窥探后续进展。而佳兆业则对网易房产表示,没有任何未完成的工作可以阻止年报的如期发布。
花式造假
独立调查报告显示,佳兆业于2012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期间,与非银行金融机构订立了41项借款协议(包括39项有记录的协议和2项没有记录的协议),总融资额约为352亿,其中尚未偿还的有308亿。
上述308亿并未按照债务计入报表。其中约138亿元的款项记录为其他应付款项;约44亿元的款项记录为权益;约82亿元的款项曾在过往年度错误分类为其他应付款项,但于2014年12月31日之前则重新分类为短 期/长期债务;及约44亿元的款项没有入账。
除却41项借款协议外,佳兆业还与非银行金融机构订立了另外14项借款,并且未向彼时的核数师普华永道披露。
更早之前的2012年,佳兆业曾就总贷款融资额约11亿元与两家非银行金融机构签立若干借款协议,但该笔负债在报表中错误入账为“其他应付款项”,而非“债务”。佳兆业为此同一时间制作了三份虚构协议。
同时,佳兆业还与31名第三方存在不明现金来往。其中,在2013年2014财年,佳兆业曾与31名第三方中的12名进行交易,并向其支付约250亿元,而其中的241亿元并无清晰业务目的。
有来有往,佳兆业还同时向该12名第三方收取约216元。者其中存在的差额34亿元(250亿元减216亿元),或已被12名第三方盗用,佳兆业因此蒙受财物损失。
独立调查报告中的审计事项3还表明,佳兆业涉嫌虚假出售。报告指,佳兆业在2014财年以充作总代价81亿元收购19家项目公司股权,而这19家项目公司中,16家由佳兆业拥有并售出。富事高发现,该16项原出售事项中,10项出售法定所有权在2014财年度进行购回或取消交易日期前,并未转让予卖方。
此外,佳兆业还在2014年12月出售东莞及惠州附属公司的交易中亏损4.23亿元。解释多项关键出售特点的背景和商业依据的同期文件相当有限。据佳兆业现任管理层表示,其原因是有关交易是匆忙磋商和签立的。此外,大部分参与交易的高层均以离职,并未协助调查。
佳兆业管理层进一步解释称,上述4.23亿亏损中,约80%是由于撇销过去于2014年财政年度及先前年度分配至物业项目的境外资本化利息开支所致。因此“毋须亦无法就该等出售采取任何法律行动。”
谁来背锅
这份独立调查报告可谓是向市场投下了一颗重磅炸弹。有投资者戏言,“资本市场没有最大的事,只有更大的事。”
那么谁又该为这一系列欺诈行为埋单呢?且看佳兆业供出的神秘“前雇员”如何只手遮天。
在308亿隐瞒债务中,“若干前雇员精心策划企图隐瞒41项借款协议”,包括制作虚构协议及文件;巨额的不恰当及未经授权付款;利用汇款代理掩饰不恰当及未经授权付款的真正目的;与多方串通,包括集团前雇员、供应商、汇款代理及若干其他第三方。
在与12名第三方的不明现金往来中,有9名是收取交易费用以促成多方资金转移的汇款代理。而这些汇款代理均表示,其说涉及的交易都是按照佳兆业若干前雇员的指示而展开,该等雇员向这些汇款代理提供必要的账户资料以供其进行交易。
至于虚假出售项目公司,也是由一名前雇员负责展开、磋商和执行所有16项出售交易。该前雇员还向卖方口头及无条件保证,佳兆业会应要求回购项目公司,借以说服其订立有关协议。更为重要的是,佳兆业的现任管理层表示并不知悉这项保证。
已经辞任核数师的普华永道也成为佳兆业的挡箭牌。针对债务隐瞒事项,佳兆业表示,尽管39项借款协议的资料已经记录在公司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内,但普华永道在审核集团财务报表时仍发表意见指该等报表均为真实及公允,因此按理亦不能期望香港的管理层可以识别骗徒故意在账目中隐藏借款的举动。
佳兆业表示,公司会根据法律,以了解针对前雇员的欺诈计划采取包括刑事及民事行动。
事实上,佳兆业推出“前雇员”并称公司董事长郭英成及现任管理层并不知情上述所有欺诈行为的说辞,采信者寥寥。更多的投资者将其与国海证券的“萝卜章”事件联系在一起,指其是对资本市场的一再“探底”,无一不是在考验投资者的信心。
有港股分析师表示,这些解释目前都是佳兆业的一面之词,管理层能否免责并不是出了公告这么简单。不少内房股持有者甚至担心,佳兆业的造假行为或影响整个港股市场对于内房的看法。
佳兆业的财务造假事件赤裸裸呈现于公众面前,令公司信誉跌至谷底,其未来如何修复公司形象、重拾市场信心,恐怕不是销售达到300亿那么简单的事情了。